一.定义:丽婴房总部授权加盟(店)者自行投资,按丽婴房总部规范要求经营,自负盈亏。
二.加盟对象:
1)加盟店:a. 街道上之独立店面。b. 商场店中店。
2)加盟柜:商场内开放空间之专柜。
三.具备条件:
1. 是独立法人;单位和各人需持有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经营资质相关证照,或有相应合法之经营权。
2. 拥有开店必须的资金(视开店营业面积而定)
加盟店:1) 80㎡约40万元2) 100㎡-150㎡约50-70万元
加盟柜:
1) 25㎡约20万元
2) 40㎡约25万元
3) 60㎡约30万元
3. 加盟主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或受刑事处罚,年满25岁以上。
4. 具备与丽婴房共同理念,能配合丽婴房总部规范来经营加盟事业。
四.加盟店柜面积要求:加盟店80㎡-150㎡平方米。加盟柜25㎡-60㎡平方米。(营业地点需经总部评估核准)
五.加盟金:加盟店:一次性交付人民币2万元加盟金,合约期満不退还。同一加盟商开设第二家以上之加盟店,加盟金人民币1万元。加盟柜:一次性交付人民币1.5万元加盟金,合约期満不退还。同一加盟商开设第二家以上之加盟柜,加盟金人民币7500元。
六.保证金:加盟店1.5万元(每店)加盟柜1万元(每柜)(用来于对加盟商货款之担保与违规行为之罚扣,加盟合约自然终止时无息退还)
七.合同年限:加盟店及加盟柜皆一年。
八.经营范围:加盟店柜内只可经营丽婴房总部授权服装及用品品牌及丽婴房公司供应的商品,一经发现,将扣罚保证金。经发函后未见改善,公司有权取消加盟资格。